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关于对将转地放蜂和蜂产品运输列入
“绿色通道
”有关问题的意见:
你会(中国蜂产品协会)《关于建议将转地放蜂和蜂产品运输列入
“绿色通道
”的报告》收悉。我办就《报告》中提到有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交通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现将有关意见附后,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政协十届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
109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对将转地放蜂和蜂产品运输列入绿色通道有关问题的意见》:中国蜂产品协会《报告》收悉。经商农业部,答复如下。
有关部门的答复的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的流通环境,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国务院的部署,
2005年初,我部会同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
”建设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确定了
“绿色通道
”政策的实施范围及优惠政策,并开展了
“五纵二横
”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
“绿色通道
”网络创建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
4.3万公里约全国
“五纵二横
”“绿色通道
”网络初步形成,贯穿了全国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现了省际互通,直接连通了全国
29个省会城市,
71个地市级城市,覆盖了全国所有具备一定规模的重要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为鲜活农产品跨区域长途运输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主通道。
根据《方案》确定的原则,
“绿色通道
”网络内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易腐烂、难贮存、运输时效性要求高的农产品。报告中提到的转地养蜂和蜂产品运输不属于政策覆盖的范围。如将其纳入
“绿色通道
”政策范围,会导致连锁反应,引发其它农用物资或重要的工业物资的攀比,从而影响
“绿色通道
”政策的实施效果。同时,考虑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车辆范围及审批权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仍应按照国家现已确定的《方案》,继续执行和推进
“绿色通道
”政策。
考虑转地养蜂和蜂产品运输的特殊性,为促进蜂业的发展,我们积极落实《畜牧法》的有关要求,着力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改善道路运输环境和提高公路通行保障能力,为蜂产品运输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是加快农村公路网建设。农村公路是蜂产品运输的主要通道。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到
2006年底,农村公路里程已达
302万公里,
98%的乡镇和
86%的建制村实现了通公路,一个连接千家万户的农村公路网络基本形成。农村公路网络的完善,为转地放蜂和蜂产品等农产品运销提供了基础性支持。
二是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十五
”期间,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
“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
”的指导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极大地改善了全国公路网的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大大提高了公路对运输的保障能力,为公众创造了一个畅通、安全、舒适、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是规范路面执法。为了杜绝在公路运输过程中出现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等公路
“三乱
”现象,从
1993年开始,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文通部门一直把治理公路
“三乱
”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常抓不懈。一方面,严格规范交通执法行为。通过加强专业技能、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对于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或者素质低下的执法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另一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坚持部领导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检查,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的公路
“三乱
”问题。同时,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尤其是信访举报案件,认真查处,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经过努力,目前,全国
31个省
(区、市
)全部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
“三乱
”的目标。